接香港DH通知,近期有许多不符合木质包装的检疫要求的产品进口到韩国,这样可能导致罚款和退件。请留意所有的木包装产品应该有植物检疫措施国际标准第15条批准的专名号。
到韩国木质包装产品的检验要求:
限制的产品目录
所有未经加工的木质包装产品:如托盘,篓, 衬垫,包装箱等。
免除的产品目录
胶合板、单板板、刨花板,以链板、晶圆板、纤维板、吸木、粘层合木、结块软木、纸浆、木材羊毛、木粉、地面软木等
货物要求
所有进口到韩国的木包装货物必须进行热处理(HT)或熏蒸(MB),并且在货物包装的两侧印上检疫局批准的专名号。
印刷的专名号应该包含有效的符号(IPPC)批准,国家代码、生产商的特殊编号以及出口国国家植物保护组织(NPPO)指定的处理设施以及处理方法(HT、MB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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